一般看到的說法都是
現股搭配期貨 (或選擇權) 做為避險。
但如果只做期貨也得作適當的避險,也就是以選擇權當避險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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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避險也要用對方法,不但要避免過度浪費手續費、交易稅,
甚至避險到期貨與選擇權都可以賺!?
先來說明為何期貨要避險
台股期貨交易時間並不長,只要收盤後發生重大事件,隔天必跳空。因此留錯倉的人必定損失慘重,甚至隔天還出不掉 (漲跌停鎖死)。
如果上述這句話可以認同,哪麼只要期貨要留倉,便去做反向選擇權
但是選擇權又分買方、賣方、Call、Put,也就是看多,可以有 Buy Call & Sell Put
甚至還有多檔履約價可以選,所以反向選擇權要如何作呢?
可以先從選擇權基本特性開始思考
1. 若做買方,隔日大跌大漲,避險效果便可以完全展現,缺點是盤整時便會吃掉時間價值。甚至可能會期貨賠、避險也是虧損。
2. 若做賣方,容易有機會期貨賺,避險部位也賺。但缺點是大幅波動,避險部位的虧損可能會吃掉期貨的獲利。
之後再來研究避險效果差異,以及如何挑擇權合約去避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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